弱勢可以不弱勢
8月的台灣很不平靜。首先是上旬蘇迪勒颱風來襲,擾亂了一年一度的爸爸節,緊接著下旬又來了天鵝颱風,像是為這驚人溽夏畫下最後句點。
簡言之,弱勢群體的存在表示一個社會的經濟資源和權力分配不均,但弱勢不一定永遠會是弱勢,只要我們可以捐棄成見、發揮同理心,就有可能打造一個「黃髮垂髫怡然自樂」的桃花源!(作者是信義房屋董事
影響所及,(颱風)所到之處一片狼藉、災情紛傳,停水斷電還算是小小不便,素來有「台北後花園」之稱的新店烏來幾乎全毀,位於新店溪西岸的溪州部落淹成一片黃泥,所幸沒有人員傷亡。一些外勞朋友就沒有這麼幸運,一名男性外勞(宜蘭縣)疑似因出外覓食遭強風吹落的招牌砸死;另一名外勞傷者(嘉義民雄)則是在颱風夜加班時慘遭火吻,造成全身50%灼傷緊急送醫。
當天地重新歸於平靜,倖存的人們在互道平安與感恩之餘,自然而然會想要慷慨解囊、大量捐輸,協助這些弱勢族群從滿地泥濘、人生低潮中重新站起來。但請再深入想想,如果結構性的大環境/制度沒有改變,每一次天災(甚或人禍)都可能會發生類似情況,只是替換成不同的人事時地物,使得不忍卒睹的混亂與失序不斷循環下去。
古諺有云:「授人以魚不如授之以漁」,倘若我們可以把每一次的涓滴善心,有系統、有組織地轉化成各種友善環境/制度,或許就有機會讓弱勢不再弱勢,甚至發揮「天生我才必有用」的長處。
舉一個很小的例子:在台灣,色盲患者由於無法(在第一時間)分辨紅色與綠色,所以被禁止考駕照,一輩子都不能駕駛電動車輛(連機車也不行)。可是在美國、澳洲、歐洲許多國家等,紅綠燈的設計就是要讓所有人都能辨識,即便是色盲也可以開車上路。
色盲開/騎車?很危險吧?不僅自己危險,對他人也危險。為什麼會有國家允許色盲上路?以美國為例,由於幅員廣大,加上(色盲)人數眾多,基於法律不能剝奪人們生活權利的根本原則;美國政府採取固定位置(最靠近路面的是紅燈,中間是黃燈,最裡面是綠燈)的方式,讓色盲人士可以輕鬆享受馳騁之樂。
如果連色盲這種無法改變的生理障礙,都能透過妥善制度加以克服,只要我們願意翻轉既有心態、試圖換位思考,重新建構一套互利共生的友善機制,「弱勢」當然有機會不「弱勢」,瓦礫荒漠中也可能萌發新綠嫣紅,所有人可以攜手謀求整體社會的最大福祉。
或許有人會問,這些弱勢民眾為何不充實自己?好好提升競爭力?「自己的人生自己救」,憑什麼要透過國家(納稅人)力量照顧他們?或是要求企業大行慈善?
道理很簡單,人生而不平等,不是每個人生下來就能吃飽穿暖、就能讀書識字、就能到處體驗人生;更多的是衣食無著、顛沛流離、為生存苦苦掙扎。每個人之所以能長成今時今日的模樣,很大一部分是受惠於父執輩的胼手胝足、同儕之間的砥礪琢磨、社會資源的無形挹注,如果我們只願自掃門前雪,無法濟困扶危,難保有一日不會四面楚歌、孤立無援。
企業也是如此,企業倫理/企業社會責任≠做公益、顧弱勢,而是透過兼顧利害關係人權益的模式,將規模經濟(集眾智、合眾力)的短期額外利益分享出去,以追求共生共榮的永續成長與發展。
簡言之,弱勢群體的存在表示一個社會的經濟資源和權力分配不均,但弱勢不一定永遠會是弱勢,只要我們可以捐棄成見、發揮同理心,就有可能打造一個「黃髮垂髫怡然自樂」的桃花源!
(作者是信義房屋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