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經濟學告訴我們:土地、勞動力與資本與企業家精神是人們在進行生產活動時所需要的各種要素,透過妥適安排與善加利用,生產者得以透過這些要素將原料轉換成產品或服務,提高資源價值、改善生活品質並獲取適當利潤。這其中,「企業家精神」無疑是當代最重要的生產要素。
但「企業家精神」跟「社會責任」又有什麼關係?這其實是台灣管理學大師-許士軍老師給我的作業,應「國貿學苑」之邀發表演說,講題正是「企業家精神與社會責任」。筆者不才,利用難得機會與各位讀者分享演講精華。
「企業家精神」的重要性之所以遠高於其他生產要素,筆者認為因為「『企業家精神』可以促進土地、勞動力、資本的利用價值,並同時創造社會福祉、保護自然環境」,而「企業家精神」的兩大核心元素,一是創新、一是信任。前者,相信對經濟學稍有涉獵者應該都知道,「企業家/企業家精神」學說起源於19世紀的政治經濟學大師-約瑟夫.熊彼德(Joseph Schumpeter),他認為企業家是資本主義的靈魂,而企業家精神的本質是創新。承繼了熊彼得理論的現代管理學之父-彼得.杜拉克(Peter Drucker)更進一步點出「創新」的價值,他說:「創新之前,每種植物都是雜草,每一種礦物也都只是石頭而已…」
可是,讀者們或許可以仔細想想:「創新」一定都是好事嗎?「創新」就可以讓人們從此過著幸福美滿的日子嗎?會不會有些創新反而帶來困擾,甚至造成數以萬計的無辜者受害?
讓筆者舉一個極端案例:當前全球經濟未見起色,美國聯準會(Fed)在升不升息之間猶豫不決,其他各國央行不僅聯手壓抑利率至超低水準,更競相扮起人見人愛的財神爺,只差沒有真的搭上直升機,四處撒下白花花的大把鈔票…。催生這些史無前例貨幣政策實驗的始作俑者,正是那些華爾街的金頭腦們,以漂亮細緻的糖衣層層疊疊包裹著精密複雜的金融創新,詎料卻引爆2008年的金融海嘯,至今仍餘波盪漾。
這樣的「創新」是人們真正需要的嗎?「創新」需不需要有邊界呢?犧牲他人權益以滿足自我利益的「創新」符合「企業家精神」嗎?
倘若各位的答案不夠肯定,讓我們來看看一段日本經營之神-松下幸之助老先生的精闢詮釋:「企業存在的目的當然是為了『賺錢』,但企業的使命其實是『實現社會繁榮』,賺錢只是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創造條件。一個不能為社會繁榮做出貢獻的企業,就算賺再多錢,也背離了正道…」
換句話說,如果一個商業組織能以「企業本身為主體,針對各利害關係人,從事合宜行為、建立適當關係,在營運過程中實踐企業社會責任」(企業倫理),其所推出的各種創新肯定會兼顧各利害關係人權益,並逐步建立起與各利害關係人之間的信任互動,最終也將成為該企業得以永續經營的穩固基石。這也是,筆者之所以將「信任」列為「企業家精神」核心元素之一的根本原因。
綜上所述,「企業家精神」與「社會責任」之間,其實存有一種正面循環的因果關係,意即一個企業家若能在日常營運的每一天,致力於具有企業倫理的不斷創新,很自然就可以達成永續經營,並落實社會責任的終極願景。(作者是信義房屋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