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初,世界第一個具法律約束力的全球性氣候協議-《巴黎協議》(Paris Agreement)正式生效,共171個國家批准或加入協議,目的是希望有效因應全球暖化與氣候變遷所帶來的不利衝擊。
上個月初,世界第一個具法律約束力的全球性氣候協議-《巴黎協議》(Paris Agreement)正式生效,共171個國家批准或加入協議,目的是希望有效因應全球暖化與氣候變遷所帶來的不利衝擊。
上個月初,世界第一個具法律約束力的全球性氣候協議-《巴黎協議》(Paris Agreement)正式生效,共171個國家批准或加入協議,目的是希望有效因應全球暖化與氣候變遷所帶來的不利衝擊。
雖然美國新出爐的總統當選人為《巴黎協議》帶來一絲陰霾,但身為一個不以後世福祉做為眼前享樂代價的地球公民,我們每一個人有責任、也有義務,在舉手投足間力行節能減碳。
相較於製造業,筆者身處於百分之百的服務業,人均碳排放量雖然較低,但也相對隱形,得從小處著手、斤斤計較。幾年下來,成績還算差強人意:我們不僅是全球第一家通過「ISO 14064-1(溫室氣體盤查)」、「PAS2050(碳足跡)」「ISO 50001(能源管理系統)」與「碳標籤」的房仲業者;更曾兩度榮獲台灣「十大永續典範企業獎」的最高榮譽,是台灣服務業中的唯一獲獎企業。
其實,「永續」的真諦不僅止於人與環境之間,真正需要「永續」的是人與人之間、人與群體之間各種關係的和衷共濟。試想:若世上真存在一個風光明媚、鳥語花香的桃花源,居住在其中的人們卻是各個冷若冰霜、不相往來,「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這會是個人人心之所向、身之所往的香格里拉嗎?
古往今來,雖不乏倡議博施濟眾、平等大愛的聖人先賢們;但包含你、我在內的絕大多數人,通常只能做到「愛有親疏遠近」的層次,誠如孟子所云「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對於「親」(親人),是一種透過血緣維繫、渾然天成的親愛;對於「民」(一般百姓),是一種「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仁愛;對於「物」,則屬於一種「取之有時,用之有節」的愛惜。
唯有當我們可以親愛親人,才有機會推己及人,也才有可能愛惜萬物、善待自然,這是一種循序漸進、水到渠成的實踐邏輯,若是輕忽「親親」與「仁民」的中間環節,想要一蹴可幾落實綠色人生,極易流於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最終不免稍縱即逝、難以為繼。
如果,你/妳也有志於此,歡迎就從此時此刻起,讓生命充滿愛、讓地球更永續、讓身邊的人事物都因為「有你/妳真好」!
(本文同步刊載於遠見華人精英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