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遠見雜誌》專欄:利己,行不行?

2018-06-01

上個月中適逢母親節,由電信業者掀起的「499之亂」橫掃全台,攪亂了不少人的生活節奏,也充分驗證了「人性自利」的道理。
一提及「自利」就會想到「自私」,這兩者屬於同義詞嗎?俗話說得好:「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但兩者應該不完全相等,前者是「為自己好」;後者則隱含是非好壞的價值判斷,也因為涉及價值判斷,故本文為求客觀論述,不使用「自私」一詞。
言歸正傳,也許會有人說,凡事都有例外,說不定就有些人不在乎自利,願意犧牲自身權益,以信仰世界大同、追求普渡眾生為終身職志。
說得不錯,「損己利人」的確是一種偉大情操,從佛陀的割肉餵鷹、神農氏的以身試藥,到墨家的捨己為人,都足以證明人類身為萬物之靈的道德高度;但我們無法期待人人都能行菩薩道,人人都會選擇犧牲小我、完成大我,人人都是主張兼愛、非攻的墨翟……。說得更白話些,「損己利人」其實在人類社會中相當罕見,所以才能夠為人稱頌、流傳於世。
易言之,「自利」才是你、我所處的真實世界;那麼,該如何「自利」才會有效果呢?途徑不外乎兩種—損人利己與利人利己。既然「自利」才是王道,相信會有不少人只關心自利,而不問做法是否損人,甚至有意無意利用損人手段來利己,因為「損」與「利」是兩個相對概念,有人失、必有人得,有人向下沉淪、就會有人向上提升。
利他在先 利己之事便不遠矣
但,若是我們仔細想清楚、深思熟慮後,就會發現人生並不是一場短期零和遊戲,大多數人都會擁有不同時期、不同階段、不同境界的人生風景,而任何一種「損人利己」的做法,毫無疑問會在未來某個時刻遭致報復、反噬自己,更難保不會禍延子孫。「損人利己」會不會反而變成「損人損己」?
這是真正的「自利」嗎?顯然不是。所以,「人性自利」的實踐做法,很自然只剩下「利人利己」一途。
「利人利己」,能否交換一下順序,先利己,再利人?試想,「利己」會有終點嗎?誰不想永無止盡、「利己」利個沒完?正如同俗諺所云:「待有餘而後濟人,必無濟人之日;待有暇而後讀書,必無讀書之時。」一旦先「利己」,就再也等不到「利人」的一天,所以只能先利人,再利己。
綜上所述,雖然人性自利(「損己利人」偉大但罕見),但真正自利者必然會選擇「利人利己」的生活方式,因為「損人利己」最終無法自利、反而損人損己,而且執行順序是先利人、然後就會利己,透過先義後利的過程,讓好處/利益綿延不絕回流到自己或家族身上。
利己,行不行?當然行,不過「利他」而已!
(作者為信義企業集團董事長)

上個月中適逢母親節,由電信業者掀起的「499之亂」橫掃全台,攪亂了不少人的生活節奏,也充分驗證了「人性自利」的道理。

一提及「自利」就會想到「自私」,這兩者屬於同義詞嗎?俗話說得好:「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但兩者應該不完全相等,前者是「為自己好」;後者則隱含是非好壞的價值判斷,也因為涉及價值判斷,故本文為求客觀論述,不使用「自私」一詞。

言歸正傳,也許會有人說,凡事都有例外,說不定就有些人不在乎自利,願意犧牲自身權益,以信仰世界大同、追求普渡眾生為終身職志。

說得不錯,「損己利人」的確是一種偉大情操,從佛陀的割肉餵鷹、神農氏的以身試藥,到墨家的捨己為人,都足以證明人類身為萬物之靈的道德高度;但我們無法期待人人都能行菩薩道,人人都會選擇犧牲小我、完成大我,人人都是主張兼愛、非攻的墨翟……。說得更白話些,「損己利人」其實在人類社會中相當罕見,所以才能夠為人稱頌、流傳於世。

易言之,「自利」才是你、我所處的真實世界;那麼,該如何「自利」才會有效果呢?途徑不外乎兩種—損人利己與利人利己。既然「自利」才是王道,相信會有不少人只關心自利,而不問做法是否損人,甚至有意無意利用損人手段來利己,因為「損」與「利」是兩個相對概念,有人失、必有人得,有人向下沉淪、就會有人向上提升。

利他在先 利己之事便不遠矣

但,若是我們仔細想清楚、深思熟慮後,就會發現人生並不是一場短期零和遊戲,大多數人都會擁有不同時期、不同階段、不同境界的人生風景,而任何一種「損人利己」的做法,毫無疑問會在未來某個時刻遭致報復、反噬自己,更難保不會禍延子孫。「損人利己」會不會反而變成「損人損己」?

這是真正的「自利」嗎?顯然不是。所以,「人性自利」的實踐做法,很自然只剩下「利人利己」一途。

「利人利己」,能否交換一下順序,先利己,再利人?試想,「利己」會有終點嗎?誰不想永無止盡、「利己」利個沒完?正如同俗諺所云:「待有餘而後濟人,必無濟人之日;待有暇而後讀書,必無讀書之時。」一旦先「利己」,就再也等不到「利人」的一天,所以只能先利人,再利己。
綜上所述,雖然人性自利(「損己利人」偉大但罕見),但真正自利者必然會選擇「利人利己」的生活方式,因為「損人利己」最終無法自利、反而損人損己,而且執行順序是先利人、然後就會利己,透過先義後利的過程,讓好處/利益綿延不絕回流到自己或家族身上。

利己,行不行?當然行,不過「利他」而已!

(作者為信義企業集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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