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下旬,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MD)公布2014年全球競爭力排名,台灣名次自2012年起連三降,今年甚至遜於馬來西亞。不僅IMD,近年來其他國際評比,台灣名次不是持平、就是下降,不禁令人有原地踏步之憂。對此,舉國上下皆有深刻體認,也想方設法亟思蛻變重生,但現況仍是數十年如一日,故步自封、坐失良機…。
筆者淺見,知行無法合一恐是最大癥結。理論上,社會各界對於「微笑曲線兩端才能致勝」具有高度共識;但實務上,卻尚未徹底揚棄「低成本為王」的傳統理路。以政府念茲在茲的自由貿易協定(FTA)為例,其本質就是一種降低關稅障礙/消除境外市場進入成本的概念。
「自由貿易」起源於1817年英國政治經濟學家李嘉圖(David Ricardo)提出的「比較利益理論」(Theory of Competitive Advantage)。他指出,各經濟體應該集中生產並出口其具有「比較優勢」的產品,進口其具有「比較劣勢」的產品,才能發揮最高效率,讓整體效益最大化,創造雙/多贏局面。
爬梳史實發現,率先具體應用該理論的英國,因此取得19世紀全球經濟霸主地位。1930年代保護主義興起,大反其道而行,競相拉高關稅、阻礙商品自由流通,最後招致經濟大蕭條(Great Depression)的慘痛教訓。1980年代,由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美國雷根總統聯袂開啟的新自由主義風潮,再度確立自由貿易原則成為舉世信仰,也成為許多發展中國家制定對外經貿戰略的重要參考。
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與後來的世界貿易組織(WTO),就是各國致力推動自由貿易的共同產物,為積極確保自由貿易環境、降低會員國間關稅/非關稅障礙。
歷經多年談判,雖然最近一回合進展不順,但除若干特殊商品外(如農漁產品、紡織品等),全球平均關稅稅率已大幅降至3%上下。那些難以形成降稅共識的特殊商品,只好有賴兩國/區域間自行洽談FTA加以補強。
回頭看看台灣,根據WTO資料,我們已於2002年初成為正式會員,FTA數量雖不多,但2011年台灣輸美的非農產品(工業產品、漁產品)已有四分之三免關稅,輸往歐盟者近六成免關稅,輸往中國大陸也有五成多免關稅。特別是我出口主力的資通訊產品,在WTO資訊科技協定框架下,輸往美、歐主要國家亦享有零關稅待遇。換言之,多數台灣業者已陸續擺脫高關稅的成本限制。
但,商場廝殺、錙銖必較,平均3%的關稅障礙,對不少「毛三到四」的代工廠商來說,仍有如眼中釘、背上刺,尤其是我主要競爭對手南韓,與世界兩大經濟區塊美國、歐盟間的FTA皆已生效,與中國大陸的FTA也正如火如荼進行中,台灣業者得領先幾個世代技術,才有辦法抵銷這3%?教人如何不急起直追、加速洽簽FTA?
事實上,台灣出口早在1994年就輸給南韓,南韓最重要的兩紙FTA,歐韓在2011年中生效,美韓更遲至2012年初才生效。
說穿了,台灣近20年來出口被南韓大幅超越,與貿易成本抑或有關,但真正核心實為產業競爭力問題。韓國外貿表現蒸蒸日上,顯然來自於其產業綜合實力的大幅提升,參與區域經濟整合或有錦上添花之效,但似非主要原因。
簡言之,產業實力與自由貿易皆為促進經濟成長的關鍵因素,但前者重要性顯然高於後者。如果在公部門戮力為產業營造低成本經營條件/環境的同時,私部門自己不爭氣、一心仍只想cost down,缺乏持續研發創新的領先優勢,長久落居人後、無法取得市場定價主控權,FTA就算簽得再多,應有的正面效益也恐難徹底發揮。